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
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是在崇文区内唯一经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学校自主教学与考核,学员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
学校现有教学面积10000多平方米,装备了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校园网、具有多种功能的艺术系商业设计工作室、数字影像工作室、造型艺术工作室、艺术理论工作室,语音教室、摄影室、暗房、天光画室、雕塑室等适应教学需求、贴近社会实践的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实习场地。有以教授、讲师和一线专家为主体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近百人。在办学上,注重教学质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学历教育与专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已成为我市城南的一个重要的成人教育基地。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业余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集中面授。一般安排在周一周五晚上及双休日。
2007年招生专业和计划
类 别 | 招 生 专 业 | 招 生 计 划 |
文史类 | 经济信息管理 | 30 |
| 经济管理 | 30 |
| 电子商务 | 30 |
| 会计 | 30 |
| 物流管理 | 30 |
| 酒店管理 | 30 |
| 商务英语 | 20 |
艺术类 | 广告设计与制作(业余) | 70 |
| 广告设计与制作(脱产) | 30 |
| 装饰艺术设计 | 30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40 |
理工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2年,业余学习2.5年。上课地点在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崇文区职工大学院内。
第五条 本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需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时间为2007年9月22日。专业课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考试成绩于2007年10月8日起在学校网站(
www.cwzd.com.cn)上和校园内公布。广告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加试科目均为素描和色彩。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计划招生、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艺术类录取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加试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七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八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若上线人数不足开班的专业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第二专业。艺术类第二志愿的考生,在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参加本校专业加试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九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学历教育(专科)收费标准为:按专业、层次不同约为1085元/学期·人----1720元/学期·人。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考试院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疑义,可向以上监督部门申诉。
第十二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邮政编码:100061。
咨询电话:67134065 67123140 67142622—8032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由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