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学员成绩考核办法
为检验大专班、本科班和领导干部班学员学习情况,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每学期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其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平时考核包括学科测验、作业考评和考勤等;期末考核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和写论文、写心得体会文章、做作业等。党性教育考核,按《党性教育与党性考核的实施办法》执行。
二、记分方法
(一) 各科成绩为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闭卷和开卷考试卷面成绩占总分的80%;平时作业成绩和面授考勤分,各占总分的10%。
(二) 外语课,采取开卷考试方法,其卷面成绩占总分的70%;平时成绩占总分的30%(其中考勤分占总分的10%)。
(三) 讲座课,采取写论文、心得体会文章等方法,按优秀、良好、不及格4个等级评定。
(四) 作业成绩分占总分的10%,按学员完成作业数量和质量的实际情况记分。
(五) 补考、总补考成绩按百分之评定,登记成绩时一律记为“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
(六) 毕业前党性锻炼总结(非党员要做好思想总结)要在小组评议送交本单位党组织审查、签署意见,再交学区或分院审定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学员参加考试条件
(一) 期末考试。学完本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规定的作业,听课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学员,即具备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
听课率达不到规定的三分之二和作业没有完成的学员,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只能参加期末补考。
(二) 期末补考。每学期期末考试后,如一门闭卷考试课不及格或两门开卷考试课不及格,可参加期末补考;凡两门闭卷考试课不及格或一门闭卷考试课和两门开卷考试课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因故未能参加期末考试者,亦可参加补考。但必须在考试前请假,办好补考申请手续。
(三) 总补考。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每个学期的作业全部完成,听课率又符合要求,但毕业时,累计仍有一门闭卷考试课不及格或两门开卷考试课不及格,可允许参加毕业前的总补考。
学员如某一个学期期末考试和补考期间因公或因病均为参加,所缺3门考试课成绩亦可通过总补考解决。但必须是参加了这一个学期的学习,听课率和作业完成均符合要求,并有请假报告和单位(医疗)证明者。如发生两个学期以上(含两个学期)未参加期末考试和补考的,不允许参加总补考。
总补考仍有一门课不及格或论文答辩未获通过者,在本届毕业一年内允许再进行一次补考或再行答辩,如补考及格或论文再行答辩通过,发给本届毕业证书。
参加补考、总补考者须缴补考费,由学员自付。
四、借考
(一) 在期末考试期间,由于特殊原因,须在总院所属其他分院、直属学区借考者,必须持分院介绍信和学员证与出差地分院、直属学区联系,就地借考。补考、总补考,不得借考。
(二) 借考学员的考卷由接受借考分院负责评阅,登记存底,然后将考卷密封寄往其所属分院。
(三) 借考学员的必须服从借考分院安排,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五、成绩上报
各分院、直属学区必须将学员学期成绩软盘、大专班第6学期和本科班、领干班第五学期学员学习成绩软盘及学员学习成绩总库软盘(含总补考成绩)按规定时间报到总院。报送时间为:学员学期成绩软盘分别限于3月31日和9月30日以前报到总院;大专班第六学期学员成绩软盘于7月15日以前报到总院;本科班和领干班第5学期学员学习成绩软盘及学员学习成绩总库软盘于1月15日以前报到总院。以上各种软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报者,总院将视为该学员没有成绩,不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