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班主任工作规定
为加强教学班班主任工作,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班主任的设立
(一) 为了加强教学班的管理,每个教学班必须配备班主任。
(二) 班主任,是最基层、最直接的教学管理人员;是校方派到教学管理第一线的代表,是教学班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校方、教师、学员及其单位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三) 学员数为50名左右的教学班,配班主任1名,100名左右的大班,配班主任2名。
二、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 必须是党员干部或党员教师。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 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与所管理教学班次相适应的专业职称,有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五) 忠诚于党校函授教育事业,能带领学员认真执行函授教育的各项规定、要求,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三、班主任的职责
(一) 认真贯彻党校函授教育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落实教学计划,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 负责班临时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学习小组开展工作。
(三) 对学员进行党性教育,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 沟通学员与教师间的联系,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指导学员掌握自学方法。
(五) 负责学员考勤登记,维持课堂教学秩序,及时组织缺课学员补课。
(六) 督促学员按规定独立完成作业,并及时收发、组织阅评学员的作业。
(七) 及时、准确分发教材、学习资料。
(八) 协助教务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九) 开展创先、评优活动。
(十) 做好学员毕业的有关工作。
四、班主任的聘任
(一) 班主任由学区、辅导站聘任并发给聘书。
(二) 班主任的聘期一般为三年。
五、班主任的奖惩
(一) 按月发给班主任劳务费。其标准有学区、辅导站确定。
(二) 对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班主任,要给与表彰奖励。
(三) 对责任心差的班主任要及时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不称职或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的要及时解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